这个星期,我国司法界,法庭出了两件大新闻:陈群川错案和徐顺全脱离破产案。这种新闻在这个时候出现,代表了什么?是否是我们可以和司法政治说拜拜了?它的深层意义一时还看不出来。
这里面有太多的想象空间,这是否是我国司法政治的一个转捩点?还是配合全国对话的一出戏?更还是制造更多在野派的竞争和内斗。
也许,这是天年前的临别秋波,做好事有好报。给人家方便,也给自己方便,同时,还可以让行动党的新人面对更多的挑战。
无论如何,我国司法界,离第一世界水准真的有一大段距离,律师公会的无厘头闹剧还没有结束,现在又出现陈群川这类的错案,总检察署既然可以技术性犯错的办案告人,法庭也可依此来判案定罪。陈群川是一个敏感人物,当年如果没有被定罪,就是马来西亚的部长 (马华公会会长是当然的部长,除了现任会长)。或许就是这个身份,才有这个错案。背后或许有太多的不可告人的秘密。
当事人都不追究了。我们还是不要多说:
(吉隆坡12日讯)沉冤得雪的马华前总会长陈群川表示,接受新加坡前主控官格林奈的道歉,针对27年前的「新泛电事件」而入狱一事,他不会对任何人或组织採取行动,往事已逝,不愿再追究。(东方日报)
或许,这是陈群川的高度。行动党领导的毁誉官司就没有这个高度。
还是说说,新加坡的情形比较好,总检察署既然在陈群川的案件中,可以技术性犯错的告人告到他入罪,当然也不排除在处理我国的敏感人物时,也会犯上同样的错误。更不用说,在内安法的处理上,可以未经审讯的逮捕人,技术性犯错的可能性就更高了。
这种技术性犯错的司法政治,是否在政治新常态下,可以加以避免呢?
可以肯定的说,技术性犯错的司法政治已经是行动党的一个负资产。这个方法已经不能再使用下去了。越是使用这招,下场越是不好,当然,对选战就更不利了。选民已经知道什么是行动党的‘狼来了’。司法政治就是其中的一个。
徐顺全在当事人李光耀和吴作栋同意他以三万元化解他的破产案时,发表了一篇声明#。他希望这个案子的解决标志着新加坡政治上控告反对人士毁誉时代的结束。向前望,他和新加坡人一样,望向一个新的政治时代,一个以政策和思想主导的深度辩论。新加坡人要求和应当拥有与第一世界相配对的政治。未经审讯逮捕,犯罪化合理的政治活动和毁誉官司不应在新加坡再占有一席之地。 我们需要的是一个民主,自信和向前看的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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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hope that this settlement with Mr Lee and Mr Goh
will mark the end of a chapter of Singapore's politics marred by defamation
suits against opposition members. I look forward, as I am sure all
Singaporeans do, to a new era where political discourse is dominated by
substantive debates on policies and ideas.
Singaporeans want, and deserve, a politics that is truly befitting of a First World country. Detention without trial, criminalisation of legitimate political activity and defamation suits have no place in a Singapore that needs to be democratic, confident and forward-looking. http://yoursdp.org/news/lee_and_goh_accept_chee_s_offer/2012-09-11-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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