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故居门到租屋门,低级道德错误不停。
法理中的小便宜,‘不让’精神燃烧中。
人民行动党有一条硬道理,就是双规。在法律规定下,可以做的事情,尽量去做;有小便宜,尽量捡。在法律规定外的事情,不要接触,不要动,即使是大利益,也不要拿;拿了就是贪污。
从故居门到现在的租屋门,人民行动党政府就是要告诉人民,从总理到部长,他们所做的所有事情,都是在法规之内,符合法律标准,没有偏袒任何人,经得起考验,甚至在国会里辩论,接受质询。
因此,如果他们有什么瑕疵,就是道德、伦理上的问题。国会、法庭和法律无权对道德和伦理做出判断,谁是谁非,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而且,国会和法律只是看证据和所谓的独立调查,只要把这些解释化作法规内可以进行,可以拿的小便宜,那就什么大事都可以化作小事,之后就不了了之。
行动党还有一个绝对优势,在国会里有超过90%的议席。因此,所谓的道德瑕疵是可以修正、修改的。以前的事情,不加追究;将来的事情,不可以重覆。
这样又过了一关。新加坡选民也认为,这样做,勉强还可以,就不再追究。
从故居门到租屋门,我们就一直看到低级道德错误不停, 不断发生。当然,我们一次又一次的让行动党政府渡过万重山,一次又一次拿了小便宜。事实上,我们在放纵法理中的小便宜,合理化小便宜行为。结果,我们鼓励社会上,人人可以拿小便宜,只要不犯法,肥水不流外人田。
无形中,‘不让’精神在燃烧中,在发扬光大,多样化。不拿合法,规定内的小便宜,才是傻瓜!
这好像避税和逃税之间的灰色地带。聪明的会计师懂得如何避税,走擦边球,在法规内游走,而不让你背上逃税的责任。一线之差,定了生死,道德伦理放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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